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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南林教[2024]34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对第十二届青年教师导师制(20251231日前指导期时间满一年的结对青年教师及导师)指导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1231日前计划完成指导的导师和青年教师。

二、考核内容

按照指导计划,考核导师制教师结对以来指导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导师制所规定责任的履行情况。考核具体材料包括: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指导计划表、导师指导总结、青年教师教学体会总结、导师听课记录本(每学期记录不少于3次,每学年不少于6次)、青年教师听课记录本(每学期记录不少于6次,每学年不少于12次)、南京林业大学教师学习中心或南京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超星研修平台注册学习课程(6-10门网络课学习截图)、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工作考核表(学院须盖章,见附件2)、岗前培训合格证、教学日历、教学大纲、教案、讲稿、教学视频等,具体提供支撑材料目录详见附件3

三、考核程序和时间要求

结对的导师与青年教师提供相关材料,由各学院(部)考核、汇总,学院汇总表(见附件4)需按考核结果从高到低排序,经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学校(按文件要求,学院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学院评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50%),请各学院于202647日前完成材料提交及审核:

1.电子材料提交及审核系统网址:https://41p9j5c5.mh.chaoxing.com/

【网页右上角使用超星账号登录,教师资料上传由青年教师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学院教学秘书入口由教学秘书审核青年教师支撑材料及上传考核汇总表】。

2.将考核汇总表原件(学院盖章)和听课记录本纸质稿(教学秘书需审核后在封面签字)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23室备学校审核。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成立学校审核评优小组,依据申报材料,结合指导过程情况和学院(部)考核情况对青年教师和导师做出综合审核评价。

四、学校考核结果与结果处理

1.学校考核结果分三档: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者颁发荣誉证书。

2.本次考核结果将记录在档,对于指导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将纳入下一轮的青年导师制继续培养。

3.本届导师制考核应考核名单见附件5

请各学院(部)按要求组织落实相关工作,以保证学校青年教师导师制终期考核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85427660(沙老师)、85420979(李老师)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产业学院

                          2026311日           

 

附件

1.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计划表申报汇总表

2.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工作考核表

3.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考核检查内容提供支撑材料目录

4.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学院考核汇总表

5.2024年新教师研修班学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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