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2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学分制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南京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京林业大学

              2024 5 17



南京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我校45周岁及以下教学和科研(承担教学任务的科研系列人员)专任教师。依据其在本校任教时间,分为新入职(即入校2年内)教师和普通在职教师。

    二、学习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目标,深入开展教育方针政策、师德师风规范、“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OBE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技能等方面培训。

(一)教育方针政策。立足思想领航,加强教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国家教育大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发展战略规划等学习,夯实教师发展理论基础。

(二)师德师风规范。立足立德树人,加强教师关于职业道德规范、学术道德规范、教学管理规范、教师职业素养、心理教育等内容学习,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OBE教育教学理念。立足质量文化,加强教师学习“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OBE教育教学理念,理解学校办学定位、专业建设目标、课程体系、课程目标、毕业要求、课程教学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知行合一落实《南京林业大学课程教学标准》,践行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五自”质量文化意识。

(四)教育教学技能。立足能力提升,加强教师对课程思政建设、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信息技术、一流课程建设、慕课教学设计、智慧教学工具应用、微课制作、课堂教学管理等学习,增强教师教学实践能力,提升教学创新水平。

    三、学习要求

教师教学发展实行学分制管理,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新入职教师入校 2 年内至少修满 40学分,普通在职教师至少完成年均 6 学分的学习。(具体见附件1、附件2)

    (一)新入职教师

1. 必修课程。需修满 30 学分。包括:岗前学校集中培训学习,计 6 学分;完成 “南京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超星研修平台(网址:https://nljf.mh.chaoxing.com/)”和“南京林业大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网址:https://ctld.njfu.edu.cn/,按取得每门课程学习合格证认定)”平台课程,每学习一门,计 2 学分,不少于 10 学分;完成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需进行的课程学习及考试,计 10 学分;通过校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考核,计2学分;通过结业考试,计 2 学分。

2. 选修课程。需修满 10 学分。完成教学能力讲座课程,内容包含课程思政建设、信息教育技术、观摩课等,每门计 2 学分。

3. 抵扣学分。参加校内外教学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奖励,可抵扣相应选修学分,学习期内最高抵扣 6 学分。

(二)普通在职教师

    1. 必修课程。每年需修满 2 学分。包括“教育方针政策、师德师风规范、OBE教育教学理念”等内容,通过“南京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超星研修平台(网址:https://nljf.mh.chaoxing.com/)”和“南京林业大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网址:https://ctld.njfu.edu.cn/,按取得每门课程学习合格证认定)”线上学习,每门计 2 学分。

2. 选修课程。每年需修满 4 学分。完成教学能力讲座课程,内容包含课程思政建设、信息教育技术、观摩课等,每门计 2 学分。

3. 抵扣学分。参加校内外教学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奖励,可抵扣相应选修学分,每年最高抵扣 6 学分。

   四、考核管理

   (一)考核要求

1. 新入职教师。完成规定学习要求者,获得《南京林业大学入职培训结业证书》。未获得结业证书者原则上不能主讲本科生课程,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开课的,由学院开展对该教师的教学水平认定,报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2. 普通在职教师。教师教学发展学分作为普通在职教师考核和岗位评聘的重要参照。完成学习周期内规定学分即为“合格”,表现突出者评为“优秀”,获得“优秀”的教师将颁发荣誉证书。

   (二)管理方式

教师教学发展学分认定按校院二级管理模式实施。

 1.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教师教学发展学分认定与统筹管理;建设学校教师教学发展学分管理平台,实行教师在线报名、学分认定、学分查询等。

 2.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教师线上、线下学习内容的建设与管理,定期反馈各学院教师学分修读情况。

 3.学院负责本院教师学习内容计划与管理,学院主办或承办的教学能力讲座课程由学院录入系统及学分认定。每年9月15日前在学分认定系统中完成核实本学年考核人员名单工作(即当年9月1日至下一年8月31日,新入职教师需认定考核对象:45岁(含)以下新入职教师;普通在职教师需认定考核对象:普通在职45岁(含)以下教师。鼓励45岁以上教师参与学习)。

    五、其他

本方案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教师教学发展学习模块及学分考核要求

      2.教师教学发展学习选修学分抵扣说明

 

 

 

 

 

 

 

 

附件 1:教师教学发展学习模块及学分考核要求

学习

对象

学习

内容

学分

情况

学习

方式

课程

性质

考核

要求

学习

周期

 

 

 

 

新入职教师

岗前学校集中培训



 

必修

修满

30 学分


(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专题、师德师风专题、校史校情

6学分

线下

 

入校

2年内40学分

专题、教学发展专题等)



“南京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超星研修平台”课程(包含教育方针政策、师德师风规范、OBE教育教学理念模块,每个模块至少学习1门课程)、“南京林业大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按取得每门课程学习合格证认定)”。

10学分

2学分/

线上(累计不少于5门)

通过省高校教师资格证规定课程学习及考试,取得合格证。

10 学分

线下

校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考核通过

2 学分

学校组织统一结业考试通过

(考试范围包括:OBE教育教学理念、《南京林业大学课程教学标准》等)

2 学分

教学能力讲座课程(包含课程思政建设、信息教育技术、观摩课等)

10学分

2 学分/

线上/线下 (累计不少于5门)

 

选修

修满

10学分

普通在职教师

“南京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超星研修平台课程(包含教育方针政策、师德师风规范、OBE教育教学理念等)、“南京林业大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按取得每门课程学习合格证认定)”。

2 学分

2 学分/

线上

(累计不少于1门)

必修

修满

2 学分

1学年内(完成年均6 学分)

教学能力讲座课程(包含课程思政建设、信息教育技术、观摩课等)

4学分

2 学分/

线上/线下(累计不少于2门)

选修


修满

4 学分

 

 

 

 

 

 

 

 

 

 

 

附件 2:教师教学发展学习选修学分抵扣说明

内容

具体要求

抵扣分数

竞赛获奖

校级

奖励

校青年教师讲课教学竞赛、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

2 学分/

其它校级教学竞赛获奖

1 学分/

省级

奖励

江苏省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江苏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江苏省高等学校微课教学比赛

4 学分/

其它教学竞赛、行业学科教学类竞赛等获奖

2 学分/

国家级

奖励

全国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6 学分/

其它教学竞赛、行业学科教学类竞赛等获奖

3 学分/

同一活动内容不可重复使用,新入职教师学习期内最高抵扣 6 学分,普通在职

教师每年最高抵扣 6 学分。

 

注:1.抵扣学分可用于抵扣教学能力讲座课程选修学分;

2.抵扣学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学院和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

 

 

                       

 



 



校长办公室                                        2024520日印发


 

Copyright @ 2014 南京林业大学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