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学分制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南京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京林业大学
2024 年5月 17 日
南京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我校45周岁及以下教学和科研(承担教学任务的科研系列人员)专任教师。依据其在本校任教时间,分为新入职(即入校2年内)教师和普通在职教师。
二、学习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目标,深入开展教育方针政策、师德师风规范、“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OBE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技能等方面培训。
(一)教育方针政策。立足思想领航,加强教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国家教育大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发展战略规划等学习,夯实教师发展理论基础。
(二)师德师风规范。立足立德树人,加强教师关于职业道德规范、学术道德规范、教学管理规范、教师职业素养、心理教育等内容学习,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OBE教育教学理念。立足质量文化,加强教师学习“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OBE教育教学理念,理解学校办学定位、专业建设目标、课程体系、课程目标、毕业要求、课程教学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知行合一落实《南京林业大学课程教学标准》,践行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五自”质量文化意识。
(四)教育教学技能。立足能力提升,加强教师对课程思政建设、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信息技术、一流课程建设、慕课教学设计、智慧教学工具应用、微课制作、课堂教学管理等学习,增强教师教学实践能力,提升教学创新水平。
三、学习要求
教师教学发展实行学分制管理,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新入职教师入校 2 年内至少修满 40学分,普通在职教师至少完成年均 6 学分的学习。(具体见附件1、附件2)
(一)新入职教师
1. 必修课程。需修满 30 学分。包括:岗前学校集中培训学习,计 6 学分;完成 “南京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超星研修平台(网址:https://nljf.mh.chaoxing.com/)”和“南京林业大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网址:https://ctld.njfu.edu.cn/,按取得每门课程学习合格证认定)”平台课程,每学习一门,计 2 学分,不少于 10 学分;完成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需进行的课程学习及考试,计 10 学分;通过校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考核,计2学分;通过结业考试,计 2 学分。
2. 选修课程。需修满 10 学分。完成教学能力讲座课程,内容包含课程思政建设、信息教育技术、观摩课等,每门计 2 学分。
3. 抵扣学分。参加校内外教学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奖励,可抵扣相应选修学分,学习期内最高抵扣 6 学分。
(二)普通在职教师
1. 必修课程。每年需修满 2 学分。包括“教育方针政策、师德师风规范、OBE教育教学理念”等内容,通过“南京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超星研修平台(网址:https://nljf.mh.chaoxing.com/)”和“南京林业大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网址:https://ctld.njfu.edu.cn/,按取得每门课程学习合格证认定)”线上学习,每门计 2 学分。
2. 选修课程。每年需修满 4 学分。完成教学能力讲座课程,内容包含课程思政建设、信息教育技术、观摩课等,每门计 2 学分。
3. 抵扣学分。参加校内外教学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奖励,可抵扣相应选修学分,每年最高抵扣 6 学分。
四、考核管理
(一)考核要求
1. 新入职教师。完成规定学习要求者,获得《南京林业大学入职培训结业证书》。未获得结业证书者原则上不能主讲本科生课程,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开课的,由学院开展对该教师的教学水平认定,报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2. 普通在职教师。教师教学发展学分作为普通在职教师考核和岗位评聘的重要参照。完成学习周期内规定学分即为“合格”,表现突出者评为“优秀”,获得“优秀”的教师将颁发荣誉证书。
(二)管理方式
教师教学发展学分认定按校院二级管理模式实施。
1.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教师教学发展学分认定与统筹管理;建设学校教师教学发展学分管理平台,实行教师在线报名、学分认定、学分查询等。
2.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教师线上、线下学习内容的建设与管理,定期反馈各学院教师学分修读情况。
3.学院负责本院教师学习内容计划与管理,学院主办或承办的教学能力讲座课程由学院录入系统及学分认定。每年9月15日前在学分认定系统中完成核实本学年考核人员名单工作(即当年9月1日至下一年8月31日,新入职教师需认定考核对象:45岁(含)以下新入职教师;普通在职教师需认定考核对象:普通在职45岁(含)以下教师。鼓励45岁以上教师参与学习)。
五、其他
本方案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教师教学发展学习模块及学分考核要求
2.教师教学发展学习选修学分抵扣说明
附件 1:教师教学发展学习模块及学分考核要求
学习 对象 | 学习 内容 | 学分 情况 | 学习 方式 | 课程 性质 | 考核 要求 | 学习 周期 |
新入职教师 | 岗前学校集中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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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修 | 修满≥ 30 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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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专题、师德师风专题、校史校情 | 6学分 | 线下 | 入校 2年内(完成40学分) |
专题、教学发展专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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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超星研修平台”课程(包含教育方针政策、师德师风规范、OBE教育教学理念模块,每个模块至少学习1门课程)、“南京林业大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按取得每门课程学习合格证认定)”。 | 10学分 2学分/门 | 线上(累计不少于5门) |
通过省高校教师资格证规定课程学习及考试,取得合格证。 | 10 学分 | 线下 |
校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考核通过 | 2 学分 |
学校组织统一结业考试通过 (考试范围包括:OBE教育教学理念、《南京林业大学课程教学标准》等) | 2 学分 |
教学能力讲座课程(包含课程思政建设、信息教育技术、观摩课等) | 10学分 2 学分/门 | 线上/线下 (累计不少于5门) | 选修 | 修满≥ 10学分 |
普通在职教师 | “南京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超星研修平台”课程(包含教育方针政策、师德师风规范、OBE教育教学理念等)、“南京林业大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按取得每门课程学习合格证认定)”。 | 2 学分 2 学分/门 | 线上 (累计不少于1门) | 必修 | 修满≥ 2 学分 | 1学年内(完成年均6 学分) |
教学能力讲座课程(包含课程思政建设、信息教育技术、观摩课等) | 4学分 2 学分/门 | 线上/线下(累计不少于2门) | 选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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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满≥ 4 学分 |
附件 2:教师教学发展学习选修学分抵扣说明
内容 | 具体要求 | 抵扣分数 |
竞赛获奖 | 校级 奖励 | 校青年教师讲课教学竞赛、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 | 2 学分/项 |
其它校级教学竞赛获奖 | 1 学分/项 |
省级 奖励 | 江苏省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江苏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江苏省高等学校微课教学比赛 | 4 学分/项 |
其它教学竞赛、行业学科教学类竞赛等获奖 | 2 学分/项 |
国家级 奖励 | 全国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 6 学分/项 |
其它教学竞赛、行业学科教学类竞赛等获奖 | 3 学分/项 |
同一活动内容不可重复使用,新入职教师学习期内最高抵扣 6 学分,普通在职 教师每年最高抵扣 6 学分。 |
注:1.抵扣学分可用于抵扣教学能力讲座课程选修学分;
2.抵扣学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学院和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
校长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印发